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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宛发改〔2023〕260号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做好我市节能审查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