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NYFG-4113002023002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做好我市节能审查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编号:NYFG-4113002023002 有效性:有效
相关链接:《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pdf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