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 “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宛发改〔2022〕343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 “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活力,促进中心城区振兴发展,现将《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南阳市 南阳市 南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阳市 南阳市 南阳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人民防空办公室
南阳市 南阳市
水利局 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