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NYFG-4113002021001
宛发改财金〔2021〕79号
关于健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家城市信用监测的考核重点。2021年,省将开展对各地政务诚信情况的考核评估,为做好我市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直至杜绝政府失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预警调解机制。法院受理起诉时,对被告方为党政机关的案件,先行调解,同时就党政机关涉案涉诉情况向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通报预警。
(二)建立起诉政府案件通报提醒制度。依托法院三级办案平台,审理法院及时将起诉政府案件信息致函并提醒被告政府法人争取和解或做好应诉准备。
(三)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各级法院及时将相关政府机构失信情况通报给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由同级政府督促失信政府机构在一定期限(3个月)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的,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级政府收到通报后,要及时约谈失信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四)建立政府败诉案件通报督办制度。审理法院发函督促生效判决的败诉政府法人在法院判定履行期限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五)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对被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六)建立对失信政府机构有关人员追责问责制度。将有关部门失信政府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记入政务失信记录。追查失信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的原由,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依法作出处理,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培训
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政务诚信培训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将政务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到位,确保政府机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切实履行各项合同约定,践行各项承诺,避免出现失信行为。
三、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
各县区人民法院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辖区内政府机构失信情况及落实本通知情况报送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中级法院将联合建立通报制度,持续督导各县区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全市尽快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本通知有关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管和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和承诺。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