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的通知NYFG-4113002021005
宛发改价管〔2021〕726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唐河县市场监管局)、城镇供水主管部门、水利局,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 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84号)要求,结合我市近两年试运行情况,修订完善了《南阳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章)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公章) 南阳市水利局(公章)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