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看,提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措施。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措施。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
(十)跟踪研判全市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健全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拟订全市能源发展及能源产业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能源清洁化、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等工作;负责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以及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能。
(十七)统筹推进数字南阳、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十八)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十九)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