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投新野县48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等电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国电投新野县48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等电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野县、方城县、唐河县、宛城区发改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投新野县48MW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报告》(新发改〔2021〕89号)等一批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保持新能源项目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国电投新野县48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等一批电网项目。
二、本次核准的110千伏电网项目共3项,建设规模为新建线路约23.62公里;35千伏电网项目1项,建设规模为新建线路约23.6公里(详见附件1)。
三、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总投资为5265万元。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11515)、南阳茗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2MA46M7JMXG)、河南国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8MA467JTE9J)作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情况详见附件1。
七、如需对本次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茗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国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国电投新野县48兆瓦分散式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情况汇总表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章)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