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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北京路院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南阳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北京路院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南阳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北京路院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请示》(宛龙发改〔2021〕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及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宛发改环资[2017]505号)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章)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