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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00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640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闫洪建、刘显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提案建议内容,现将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河南省大力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我市积极转发落实。文件提出要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文中同时提出,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建立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机制。在今后一个时期,在市场需求和政策的推动下,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建设将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二、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积极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建成大型直流快速充电站49座,建成各类充电桩1100余台(含站内充电桩922台),总建设功率达到52000千瓦,可同时为1700多辆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其中,中心城区已建成直流快速充电14座,建成各类充电桩667台(含分散式充电桩98台)。

三、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布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委将完善我市“十四五”能源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进一步扩大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不断满足电动公交车、客运车、专用车辆及社会车辆的充电需求。同时, 配合住建部门加快推进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四、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2019年以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相关政策,我委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每年初,我委会同财政、工信、科技部门,并聘请电力、经济、机电、建筑等方面专家,对我市上年度新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审核并申报奖励资金。上报符合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电站项目,共为17个新建成充电站项目申请省级奖励资金1109.33万元。其中,为2018年度新建成的8个符合条件充电站申报奖励资金533.01万元;为2019年度新建成的4个符合条件充电站申报奖励资金197.27万元;为2020年度新建成的5个符合条件充电站申报奖励资金379.05万元。下一步,我委将结合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继续支持鼓励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五、构建充电统一运营平台。河南省发改委已委托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公共充电桩运营监控平台,该平台包含行业监管、运营商运营、智能APP三大功能模块。对于用户,通过一个APP就能实现查找各运营商充电桩及智能充电服务;对于充电桩建设运营商,可提供注册管理、财政奖补申请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服务;目前,全省公共充电桩运营监控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南阳市辖区内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已接入省运营监控平台,新建充电桩(站)将按要求逐步接入平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关心,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为我市绿色出行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