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桐柏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和《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宛发改〔2012〕44号)的规定及相关要求,依据南阳市节能监察中心评审意见(宛节能监[2016]2号),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编号:宛发改环资〔2016〕 号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河南淮源热能环保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
性 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 |
陈思霖 |
联 系 人 |
管增保 |
|||
通讯地址 |
桐柏县安棚镇化工专业园区 |
邮政编码 |
474750 |
|||
联系电话 |
18939221587 |
传 真 |
0377-68355606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热电联产工程 |
||||
建设地点 |
桐柏县安棚镇化工专业园区 |
起止年限 |
2015-2018 |
|||
项目所属行业 |
电力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原煤、柴油、水 |
|||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23441.6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48066 |
|||
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
南阳大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节能评估文件编号 |
宛大阳能评【2015】DYNY-017号
|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4×30MW热电联产机组,采用5×260t/h高温高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背压型式汽轮机、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法脱硝等设施。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3.41万平方米,主厂房和辅助设施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 |
||||||
审 查 意 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3441.6吨标准煤,计入南阳市桐柏县能源消费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在项目设计及建设阶段,要选用节能高效的用能设备,确保达到有关节能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2、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照能源统计制度有关要求,按时按要求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 (五)请桐柏县发改委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如项目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重新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
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