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表(法人)2
纳税人名称 |
内乡县森鑫碳厂 |
纳税人识别号 |
411325561023253 |
组织机构代码 |
56102325-3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余关乡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
秦占良、男、身份证: 410223******024555 李根宏、男、身份证: 410223******204512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证件名称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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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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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河南省内乡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09月0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499份,金额1448.00万元,税额188.00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2份,金额1191.00万元,税额202.00万元。 |
相关法律依据及 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同时判处秦占良、李根宏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各处罚金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