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系列宣传 ④丨 邓州市:“四个自觉坚持”彰显民法典价值取向
一、背景介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部分网络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通过低俗表演吸引流量、诱导打赏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网络主播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公序良俗。某传媒公司要求主播用各种话术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的行为有损主播人格尊严,有害网络文明,有悖公序良俗,邓州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鲜明表达了依法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有力弘扬了民法典关于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
二、主要做法
一是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工作大局。出台《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纠纷指导意见》等规范案件办理,先后发布《营商环境白皮书》《民事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厘清界限,示范引领;与邓州市公安局、市场监管、仲裁委、市委网信办、邓州市文明委等联合化解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实现非诉调解、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协同推进。同时,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适时送法到学校、到社区、到企业。
二是自觉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优化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创新升级“一站式服务”模式,针对11类常见民事案件推出要素式诉讼文书模板。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司法联谊”“行业法律特派员”活动,为网络新业态、物业行业等行业提供订单式法律咨询服务,促进相关行业企业规范经营。强化科技赋能,新建3个智能融合法庭,优化类案智能推送、关联案件检索、智能巡查系统,推动智慧法院迭代升级。
三是自觉坚持精审快办原则,加大示范引领。坚持精审快办,对选取的示范案件精细审理,确保依法查明共通事实、准确归纳法律争点,明确裁判意见,并邀请类案当事人参与旁听、亲历庭审,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在此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促成平行案件快速调解,并直接明确调解书需载明案件事实、当事人意愿、调解确认理由等,提升调解书“示范性”,形成可参照的范本,助推系列案及时化解。2024年以来,邓州法院采用示范性判决方式助推321件服务合同类案件调撤结案,占比81.89%。
四是自觉坚持法情融合统一,彰显价值取向。持续深化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促推和引领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彰显民法典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的鲜明价值取向,进一步凝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推动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民一庭郭宵法官办理的《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违背公序良俗直播,主播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段某经纪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
三、工作成效
2025年5月,《经纪公司要求网络主播违背公序良俗直播,主播拒绝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某传媒公司诉段某经纪合同纠纷案》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先后被豫法阳光、最高人民法院、南阳日报融媒、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法治线栏目转发。
四、经验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保障大局。邓州法院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邓州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人民立场。结合邓州产业发展实际,根据各类企业特点、经营现状和法律需求,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涉法“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坚持法治引领。通过不断拓宽法律服务路径和方式,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营中衍生的问题,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