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发布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理工学院:

你校《南阳理工学院关于学生公寓住宿费延续标准的请示》(南理工字〔2025〕28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225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经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同意,现将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重新发布如下:

一、四人间每生每年800元,3-6号楼六人间每生每年600元,7-21号楼六人间每生每年700元,22-25号楼六人间每生每年900元,学生公寓的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二、学生公寓需经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允许学生入住。

三、学校应保证公寓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住宿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用电、用水,不得减少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质量,不得在住宿费之外加收其他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加收住宿费。

四、购置、维护与公寓相关的公共设施费用不得再向学生摊派。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校内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五、对低保及贫困家庭的学生,住宿费按现行政策予以减免。

本通知自2025年秋期开学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施行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学生公寓相关运行数据等资料重新核定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