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宣贯工作的通知
宛竞审联办〔2024〕3号
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行业协会反垄断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自律管理,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协调企业合作,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行业协会在推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升级以及应对公共危机等方面也扮演着关键角色,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协同治理的重要力量。近期,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并公开发布的《指南》,对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明确宣贯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级层面由市联席办牵头,市场监管、民政、住建等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指导行业协会通过规范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反垄断政策宣讲,明确禁止从事的垄断违法行为,提升对会员企业的行业治理能力,积极推动《指南》学习宣贯。
(二)强化重点宣传。将《指南》宣传纳入年度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积极通过案例宣讲、走访宣传、送法进协会等方式全面提升各行业组织公平竞争意识。
(三)提升服务质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回应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反垄断合规关切,对本部门无法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层报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机构。
(四)加大排查力度。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将推动行业协会自律纳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多渠道、多方式排查行业协会垄断线索,发现涉嫌垄断问题,逐级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保障机制
各级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反垄断沟通协调,加强对行业组织监管,坚决杜绝本行业协会、商会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做好宣贯工作配合、垄断案件线索共享、典型案例通报:构建行业协会常态化、长效化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属于严重垄断违法行为的案件,建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协会登记的,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与管理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开展政策业务指导。
附件: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pdf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