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张衡学校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定价方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文件精神,我委按照程序拟定了南阳市张衡学校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现将《南阳市张衡学校等学校学费住宿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7天,自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止。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fk616@126.com
2、通讯地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2楼227房)
3、联系电话:0377-62299616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