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职教园区招商发展局、官庄工区产业发展局、卧龙综保区招商发展局: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28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4〕64号)、《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和《南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宛发改高技〔2023〕289号),现将2024年(第28批)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第13批)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请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对照指标体系先行自评,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正文及附件编制要求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并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见附件3和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请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指导目录)。
3、根据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有关要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权限下放至县。请各县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应满足最低限制标准、且审核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得分65分以上。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将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5)、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及评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 Office Excel格 式 ) 一并报送,并向市发改委报备。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市(县)评审的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复核,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根据市辖区、功能区放权赋能改革有关精神,省企业技术中心评审下放至区。请各市辖区、功能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应满足最低限制标准、且审核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得分65分以上。请于2024年8月13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将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5)、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及评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 Office Excel格 式 ) 一并报送。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市辖区、功能区评审的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复核后,联合相关部门向省发改委等部门推荐认定。
二、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请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对照指标体系先行自评,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正文及附件编制要求分别见附件6和附件7),按照市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见附件8),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根据县域、市辖区、功能区放权赋能改革有关精神,请各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应满足最低限制标准、且审核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得分65分以上。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将通过评审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9)、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及评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 Office Excel格 式 ) 一并报送。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县(区)评审的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复核,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3、各县(区)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需通过南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统一时间和流程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夏灵凤 杜 盈
联系电话:63133273 18939210890
电子邮箱:nyfgwgx@126.com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