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南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行政审批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1〕47号)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市中介服务市场更加统一规范、高效透明、健康有序运行,现面向社会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南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驻主体

为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

二、入驻条件

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资质(资信)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三、入驻申请流程

(一)中介服务机构(或项目业主单位)访问南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站(http://111.6.77.209:7002/dashboard),点击【中介机构登录】 使用法人账号(未注册法人账号的,在登录页面下方点击【法人注册】完成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页面信息并上传资质及其他附件等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入驻申请。中介机构入驻后,在【法人中心】提交资质,待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公示在平台中介机构简介中。

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授权人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单位任职,系统自动核验填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是否已登记,若已登记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根据选择的中介服务事项由对应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填写的相关资质(资信)进行核查,对于县级独有的相关资质(资信),可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核查。

(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查通过后,中介服务机构直接入驻南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清单管理制度。邀请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据《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所列中介服务事项开展服务,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或要求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放管服”改革推进等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评估,动态更新发布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三)规范中介服务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要求、谁监管”的原则,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审批部门,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管,维护开放公平、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逐项制定中介服务事项通用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审批部门要结合审批事项进一步细化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理、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

五、联系方式

中介服务机构可在中介超市主页【服务指南】处下载并查看入驻操作手册,或添加技术支持QQ531481937进行技术咨询交流(申请添加时需备注单位全称+姓名)。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