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9 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有关精神,切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意见》(豫公管委〔2017〕1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豫公管委〔2017〕2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公管办〔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立南阳市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督促我市招投标领域异议投诉举报解决。
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成员为市公共资源交易各行政监督部门。
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一次向市公管办报送当月异议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二、明确异议投诉处理流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明确南阳市招投标领域异议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如下:
异议:
异议人在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受理做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交易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综合监管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和有关当事人。
异议书格式、异议提出及答复时限等具体要求遵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执行。
投诉及举报:
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处理投诉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投诉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不满意或受理投诉逾期未做出处理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监督部门拒不受理投诉、当事人认为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公正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人可向驻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投诉书格式、投诉时限、调查办理等具体要求遵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执行。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公管办监督邮箱nysggb2018@163.com。
2020年10月27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招标投标领域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