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提升我市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7)2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政 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18〕24号)有关要求, 市信用办制定了《南阳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南阳市政务诚信监测评 估,评估时间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请各县(市、区)按照《南阳市县(市、区)政务诚信监测 评估指标》 (附件2),各单位按照《南阳市市直单位政务 诚信监测评估指标》 (附件3)认真整理需要自主报送的工作佐证材料,于10月20日下班前反馈至市信用办邮箱。
附 件:《南阳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南阳市县(市、区)政务诚信监测指标》《南阳市市直单位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指标》
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