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唐河县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发改局:
近年来,各地发改委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行业违规收费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体经济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相关政策和我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目标
清理涉企乱收费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围绕我市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取消违法违规收费,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二、加强组织,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密切协同和联合推进,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发改委要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10日-10月20日)
各地发改委(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公用事业、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全面自查、清理,全面总结评估此次整治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fk616@126.com)。
(二)抽查阶段(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上报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后,根据上报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选择部分县区进行抽查,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