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2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信息来源:南阳发改委 阅读次数:

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按照《河南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关于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2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市政府领导批示: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强,整改问题的态度要实,建章立制要准。对发现的问题要以清单形式及时发至主责部门,并盯紧整改,绝不能搞形式主义。现就我市全面对标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2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2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附件1),组织涉及职能部门在本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类似情况及时组织整改,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整改进度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需要说明的是,案例1—6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附件5)所列案例;案例7—28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报》(附件6)所列案例。

(二)市市场准入协调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类似情况,预先干预和整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在我市发生。同时,加强对县区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围绕县区排查发现的案例线索,协助县区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县区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案例,指导县区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集中攻坚,限期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经全面排查和对标整改后,应填写对标整改表(附件2),如“是否存在类似情况”一栏为“否”,只需填报附件2;如为“是”,则还需填写《**(县市区,部门)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表》(附件3),市直部门直接加盖公章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对标整改情况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1月25日下午17:00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体改营商科邮箱。

(二)各级各部门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既可以是对标国家典型案例排查发现的,也可以是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排查发现的。

(三)各级各部门将《**(县市区,部门)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表》(附件3)中所列案例整改完成后,逐一按照“案例名称、主要内容、案例来源、处理情况”四个部分形成典型案例,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线索到整改完成不得超过3个月。省里将对逾期3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案例线索开展督查。

(四)目前,国家和省对各地主动上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自纠情况和典型案例遵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不作负面记录与评价。各地应本着“全面排查,应报尽报”的原则,积极推动对标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除各地主动上报外,若被国家归集排查、省里督查、媒体曝光或市场主体投诉等方式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线索且经复核属实的,省市场准入协调组办公室将会同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案例发生地当年的营商环境评价中“信用环境”指标予以扣分处理。

(六)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请明确一名市场准入协调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4)于11月25日同自查整改情况一并报送到市发展改革委体改营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苗玲  63172775

邮  箱:ny63172775@163.com

附件:1.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28起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责任分工表

2.**(县市区,部门)对标整改表

3.**(县市区,部门)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表

4.联络员回执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

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厅 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第四批)的通报》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