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 《南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 《南阳市重点关注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信息来源:南阳发改委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等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目前发布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梳理形成了《南阳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南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和《南阳市重点关注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方式 

(一)依法依规认定奖惩对象。各奖惩对象清单责任部门要依法依规认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按照《南阳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定期向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同时将相关名单信息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及“信用南阳”网站进行公示。对于从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名单中撤销的,相关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动态更新,停止对其实施联合奖惩。

(二)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各联合奖惩配合部门要安装使用市联合奖惩插件,在行政审批及其他业务流程中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并根据《南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规定的内容和职责权限,选择对应的奖惩措施依法依规对其实施联合奖惩。

(三)依法依规强化重点关注对象监管。对于失信行为程度较轻,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未达到列入黑名单标准的企业将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各部门要将重点关注名单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并在相关企业办理有关业务时,先给予明确警告,再予办理业务。

二、建立奖惩效果定期报送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使用联合奖惩插件的工作机制,认真填写联合奖惩案例有关内容,于每月5日之前将产生的联合奖惩案例反馈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对各部门开展的联合奖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三、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信用南阳”网站、“信用南阳”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曝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宣传联合奖惩的实施效果,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四、其他事项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实行。国家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标准,以及奖惩措施有新增规定的,从其规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清单》进行修订。

附件:1、《南阳市联合奖惩对象清单》

2、《南阳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3、《南阳市重点关注名单》


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