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访问南阳市发展改革委!
欢迎访问南阳市发展改革委!今天是: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惠企政策服务专栏 >>正文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南阳发改委 阅读次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动信用信息应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秩序

 (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我市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公平对待本地外地、省内省外企业。

 (二)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和清理工作。各行政监督部门制定有关招标投标制度规则,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加大市本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避免边清边增;各区县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

      二、切实降低招标投标活动交易成本

    (三)在部分工程项目试行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6月15日起,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企业以投标承诺函(见附件)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投标人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

(四)推行保函替代涉企保证金。在全市工程建设活动中,推行以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的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投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具的保函缴纳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得拒收。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完善出台电子保函应用的配套政策,推动电子保函在本区域内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应用。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建设完善电子保函应用平台,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各类保函的电子化应用提供支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的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五)推行诚信企业免缴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对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管理,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在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对纳入南阳市企业公共综合评价或其他行业部门信用评价体系,且评价结果为最优等级的企业,探索推行免缴投标保证金。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依据《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投标企业信用抵消或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阳光交易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

(六)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能实现区域间专家资源共享、有效防止评标过程中的“熟人效应”、大幅增加“围猎”专家的难度,对促进评标公平公正意义重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行业招标投标项目实际,制定政策、确定标准,积极推动符合标准的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方式。

(七)推进招标投标标后金融服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拓展平台功能,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招投标中标人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缓解参与我市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八)及时完整公开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各交易主体、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要求,依法公开招标投标项目信息,并按照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要求,实现从公告发布到交易组织到合同订立及履约变更信息的全过程信息公开。招标人要认真落实招投标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

(九)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升级改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功能,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实行信息公开模板化;优化信息查询搜索功能,增加网上在线咨询留言途径,丰富网页内容栏目,提高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市场主体信息获取和社会公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

四、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十)进一步健全交易监管机制。制定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进一步健全异议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实施异议在线办理。推动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在其单位网站、本级交易平台网站公示受理投诉的机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行政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且证据充足的案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十一)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大招标投标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依法惩处,及时将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投标人守法诚信经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与省、市联合惩戒系统的对接联通,在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自动比对投标人信用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限制其参与资格。


2021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河南省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7-63136176 电子邮箱:63132832@163.com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2楼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13866号-3 网站标识码:4113000015

网站地图


访问统计:

仿站小工具